特别提示:
1、本单位工作人员履行公事是必须持有本单位工作证件和介绍信,并在本网均能直接查到持证人个人信息;否则为假证;证件过有效期限则自动作废。 2、在进行调研、访问活动前,应先向本网报选题备案,调研访问主题必须与网上备注信息相符;一般调研为两人(或两个以上)偕同前往。否则视个人行为或涉嫌假冒,请及时联系本单位或报案。 3、为维护本单位的公信力,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法律法规,请当事人及被访问对象无需向工作人员支付任何费用。否则,出现纠纷,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,并保留依法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;且公开予以曝光。 4、本单位工作人员无条件的接受社会监督!因个人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行为人个人负责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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